大连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11-8624502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每年约为在校生20% (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全省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奖学金 | 董事长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学习目标明确,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勤奋学习,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受纪律处分学生在受处分的学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5.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评不及格,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 每年2人 |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学习目标明确,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勤奋学习,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受纪律处分学生在受处分的学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5.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评不及格,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 每年3人 |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学习目标明确,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勤奋学习,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受纪律处分学生在受处分的学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5.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评不及格,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 12%(一等3%,二等3%,三等6%)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最低2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6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全免 | 孤儿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