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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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3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全部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11% (一等3%;二等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每年奖励1500名 | |
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按照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 7 月 1 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1000元 |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家庭成员(父母或兄弟姐妹)长期患重病的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5.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6.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7.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8.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慰问金 | 500-2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特等奖 | 本科:10000 专科:5000 | 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美等综合表现按学年评定 | 由学校院长办公会视情况决定 | |
一等奖 | 本科:4000 专科:20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3% | |||
二等奖 | 本科:2000 专科:10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 |||
三等奖 | 本科:1000 专科:5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 |||
专项奖学金 | 本科:1000 专科:5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 |||
优秀新生入学 奖学金 | 普通类 | 3000 |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 | 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 | |
艺术类 | 3000 | 辽宁省以外的其他省份为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 辽宁省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 | 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 | ||
国家卓越农林 | 4000 | 高于我校农学、园艺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 | 无限制 | ||
船钉奖学金 | 一等奖 | 2000 | 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考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考取专业应为国家规定的一流建设学科)或世界大学QS排名前200名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无限制 | |
二等奖 | 1000 | 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国内或国外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00-26000元 | 孤儿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及住宿费的资助。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