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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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需进入年级或专业前10%,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奖励4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考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学校)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15% (一等5%; 二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需进入年级或专业前10%,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奖励49名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按照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来款确定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当年认定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宁夏燕宝基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1.宁夏籍在校本科学生; 2.宁夏燕宝基金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当年在校的宁夏燕宝基金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一学年总额不超过2000元。 | 1.学生本人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5000元;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在全校本科学生学年总结与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结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开展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学生在学习成绩、科技学术、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学年课程(含选修课)全部通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 1.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本科生)在9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80分;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在学校编制的《学术期刊目录》中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著作;在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奖人员排名第一); 5.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6.创新创业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产生较大积极社会影响。 | 1.特等奖学金,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 2.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全校学生的26%(一等3%,二等8%,三等15%) | |
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每年:800元/人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热心社会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3. 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直面困难,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生活俭朴,意志坚强,励志成才,事迹突出。 | 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的5‰ | ||
太阳石奖学金 | 每年:自强之星、十佳大学生1000元/人,优秀大学生500元/人 | 自强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十佳大学生: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在前 30%,无挂科,并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综合素质突出,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实 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至少获得过一项省级奖励。 | 每年奖励10-15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 凡具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均按照孤儿大学生标准进行认定: 1.失去父母并持有《儿童福利证》; 2.父母双方服刑,事实上无人抚养,并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3.父母双方重度残疾(残疾等级一级或二级),并持有第二代 残疾人证,事实上无人抚养; 4.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事实上无人抚养,并持有乡、 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社会奖学金 | 山西焦煤奖学金 | 每年:1500元/人 |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没受过纪律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居同专业前茅; 3科研态度严谨,水平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心理素质好;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生活俭朴; 6.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 每年奖励15人 |
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 | 每年:1500元/人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2.被学校界定为经济贫困生。 3.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20%的学生。 4.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特困的学生; 7.评选对象为采矿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察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和安全工程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 每年奖励20人 | ||
蓝焰奖学金 | 每年:1500元/人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2.被学校界定为经济贫困生。 3.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20%的学生。 4.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特困的学生; 7.评选对象为采矿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察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和安全工程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 每年奖励10人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捐助意向,结合我校学科专业设置,此项奖学金面向力学与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学院、理学院(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软件学院的本科生。 2.获得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奖学金者以及2019-2020学年获得各类奖学金总额超过8000元(含)的本科生,不再参评;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报: (1)在“挑战杯”等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获取科技发明专利或多项实用新型专利者。 (5)以上各类成果与中国航天事业发展关联度大者可优先申报。 | 以每年基金会文件为准 | ||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 | 每年:500元/人 |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实践和弘扬爱国、创业、奋斗精神,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2.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专业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10%;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能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矿、安全工程等艰苦专业学生。 | 以每年基金会文件为准 | ||
龙软奖学金 | 每年:一等25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已与生产矿井类企业签约或已达成就业意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十名者; 2.上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合格以上者;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得名次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5.创新意识强,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在创造发明方面获得专利者或创业活动中获得奖励者; 7.上学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8.全校采矿、安全、矿物加工、地质、测量、自动化、计算机、管理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四年级、研究生三年级学生。 | 以每年基金会文件为准 | ||
新福兴奖学金 | 每年:一等2500元,二等2000元 |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勤俭节约,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4.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 每年奖励: 一等60人,二等75人 | ||
威跃奖学金 | 每年:1000元/人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已与省内外煤炭生产企业或煤机生产企业签署就业协议;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5.评选对象为全校在籍机械工程学院、矿业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已与煤矿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 | 每年奖励50人 | ||
宏跃奖学金 | 每年:1000元/人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评选对象为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大二本科生。 | 每年奖励50人 | ||
河南籍在校学生 奖学金 | 每年:2000元/人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4.评选对象为全校河南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 每年奖励25人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