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77-511950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95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9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 人数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 一等4400元; 二等3300元; 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生30.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 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一次性资助200-300元(报销餐旅费或行李生活用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9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6.本专科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 全自治区共奖励1500人 | |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5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本专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 人数的5%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4000元; 一等奖学金2000元; 二等奖学金800元; 三等奖学金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4.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5.本专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 人数的3.3%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约1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报名成功未入伍100元/人; 正式入伍者1000元/人。 | 1.申请者为贫困生; 2.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华誉助学金 | 每生每年2000元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 | 约20名 | |
滨河社区困难资助 | 一次性资助500-800元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 | 约15名 | ||
东胜区卫健委困难资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 | 约15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