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71-527905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师生反映良好; 4.应在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等奢侈浪费行为 6.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工作 7.德育素质综合测评等级为优秀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11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家庭贫困,生活俭朴,无吸烟奢侈浪费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素质综合测评等级为优秀; 5.积极参加学院、系部和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社会实践、集体劳动、文娱体育等集体活动; 6.在本学年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无任何补考或重修课程),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约30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满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并通过认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学生;对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殊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国家和自治区级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给予重点关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并能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较高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计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德育成绩在80分以上,在校期间表现优良。 | 30% | ||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奖学金 | 6000元 | |||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 4000元 | 5% | |||
学院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单项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学生德育素质综合测评等级为优秀,同时满足素质拓展要求的赋值。 | 29%(一等2%,二等5%,三等12%,单项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80个岗位 | ||
学院月助学金 | 每人每月31元 | 全体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