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2--8395513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自上一学年始至评审日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综合测评名次突出; 5.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6.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40人左右,具体以当年天津市通知为准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自上一学年始至评审日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0%,综合测评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6.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5%,具体以当年天津市通知为准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 在校生20%(其中一等10%;二等5%;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期间无法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主要包括: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减免学费。 |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自上一学年始至评审日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综合测评名列前茅; 5.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40人左右,具体以当年天津市通知为准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可申请5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1.申请学生必须为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学生日常生活俭朴,自强不息,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努力,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3.申请学生本人遭受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申请学生经济困难以致影响顺利完成学业; 4.申请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严重损失,导致学生无法获得任何经济支持; 5.申请学生父母突然亡故或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学生生活费无法保障; 6.其他临时困难情况。 | 无限制 |
暖冬行动 | 500-20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每年:一等16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全面发展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 25%(一等3%,二等7%,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400元 | 奖励范围:在特长发挥、个性发展方面以及在社会工作、道德公益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具体为: 1.学业突出类:学生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或在学习方面被认为有突出进步; 2.道德高尚类:学生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投身社会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社会活动类:学生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学院参加的具有一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或在社会工作中任期满半年(含)以上,并做出突出成绩。 | 4% | ||
学科竞赛奖励金 | 600-3500元 | 天津工业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的集体和个人。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约1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的50%或100% |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一)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减免全额学费: 1.革命烈士子女 证明材料:第一年需出具父亲或母亲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2.孤儿(父母均已去世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证明材料:第一年需出具双亲死亡证明或法院文书。 (二)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减免1/2学费: ⒈领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学生 证明材料:低保证原件及低保金最近半年领取记录。 ⒉天津市特困供养人员 证明材料:特困供养证原件及供养金最近半年领取记录。 (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 |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4.残疾学生;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6.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 资助人数无限制,但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