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10-89281111转532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或者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一)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中的素质测评成绩A1不低于80分; (二)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智育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1.申请一等奖学金者,智育课程成绩A2在85分以上(含85分); 2.申请二等奖学金者,智育课程成绩A2在80分以上(含80分); 3.申请三等奖学金者,智育课程成绩A2在75分以上(含75分)。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达到如下标准: 1.申请一等奖学金者,体育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2.申请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者,体育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四)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 一等奖占参评学生总数2%,二等奖占参评学生总数5%,三等奖占参评学生总数10% |
专项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400元 | 专项奖学金是为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特长而设立的,包括道德品质优秀奖、学业学科优秀奖、学术创新优秀奖、专业实践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工作奖、自强奋进奖。 | 道德品质优秀奖占参评学生总数4%,学业学科优秀奖占参评学生总数1%,学术创新优秀奖占参评学生总数1%,专业实践优秀奖占参评学生总数1%,文体活动优秀奖占参评学生总数6%,社会工作奖占参评学生总数9%,自强奋进奖占参评学生总数3%。 | ||
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400元 | (一)在行为规范与礼仪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学生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课程; 3.认同学院“养成式”教育理念,并“自愿、自主、自觉”的遵守学院的基本规范与礼仪的相关规定; 4.在校园文化记分管理系统中,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即一学年内)无任何记分记录; 5.积极参与行为规范与礼仪检查工作,每学年参与行为规范检查活动达16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0分钟,根据检查次数及记录的违纪人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名; 6.检查过程中服从安排,用英语热情问候,同时敢于纠正各种不符合学院行为规范和礼仪的行为,并得到至少四名督导组成员的共同推荐。 (二)优秀的蒲公英培训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课程; 3.认真参加蒲公英培训,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或证明; 4.履行蒲公英培训师的工作职责,每学年主持培训的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并获得被培训部门或班级的好评; 5.每学年组织、参与蒲公英志愿服务活动累计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协助任课教师检查班级学生行为规范与礼仪情况,能做到积极指正,配合任课教师和督导队伍做好记录工作,并得到至少4名任课教师和3名督导组成员的共同推荐。 (三)优秀学生志愿者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自愿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并能传承中瑞特色的校园文化; 4.自愿参加校内外志愿活动,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 30小时以上,有一定良好影响,且得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推荐,有记录、有证明。 | 1.在行为规范与礼仪检查中表现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检查人数的20%; 2.优秀的蒲公英培训师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蒲公英培训师总人数的20%; 3.优秀的学生志愿者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院学生总人数的2%。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400元 |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的平均成绩较第一学期在班内前进5个及以上名次;按进步名次从高到低取满名额,若进步名次相同则取平均成绩高者; 3.课堂出勤率不低于95%,并遵守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3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50-60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