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10-68902670/010-6890225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明确纳入政策范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或者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 6.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饮水、洗澡、电话补助 | 185元/年/人(其中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 学校每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规定学制年限)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市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首都体育学院三所院校培养的师范专业学生,新拓展的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学生、委托相关院校培养师范专业学生。 | 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相关院校的培养能力,统筹制定每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10000元/次/人 | 由于学生家庭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原因,造成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 无限制 |
假期留校困难补助 | 500-1000元/人 | 经过学校认定的假期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校内奖学金 | 专业奖学金 | 一等奖2400元/年/人; 二等奖1800元/年/人; 三等奖1200元/年/人; 四等奖 800元/年/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5.符合各奖项综和测评成绩排名及成绩合格要求的师范生;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 83%(一等8%,二等10%,三等20%,四等45%) | |
优秀奖学金 | 一等奖1800元/年/人; 二等奖1200元/年/人; 三等奖 800元/年/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5.符合各奖项综和测评成绩排名及成绩合格要求的非师范生;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 33%(一等8%,二等10%,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500元/年/人; 科研创新单项奖依成果而定,150-3000元/年/人。 | 1.符合申请奖学金的基本要求; 2.在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学习优秀、英语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工作、体育活动、文艺活动、新生培育等方面表现突出; | 每个奖项奖励100人, 共奖励900人左右 | ||
应征入伍奖学金 | 5000元/年/人 | 1.退役大学生士兵 2.在部队和学校期间表现优异,获得“优秀义务兵”一次(含)以上 | 根据当年退伍学生数量而定,每年10人左右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400元/月/人; 临时岗位:12元/小时/人。 | 1.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固定岗约250个; 临时岗视各单位需求而定 | ||
学费、住宿费减免 | 全部或部分减免学生下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 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的一、二、三年级本科和一、二年级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和资助; 2.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持有残疾证; 3.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4.接受西部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 5.来自偏远地区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6.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疾或突发意外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同时满足6项条件之一的学生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支持计划 | 创新型训练项目: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创业型训练项目:特等奖15000元、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9000元、三等奖6000元。 | 1.创新型训练项目要求学生个人或团队5人内,项目成员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创业型训练项目要求学生团队3-5人,项目成员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诚信主题教育活动 | 400-1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与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并获奖。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师范生能力提升计划 | 1000-2000元/人 | 1.师范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加师范生能力提升计划并完成相关内容。 | 学生认定的师范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励志人物与自强之星评选 | 1000-2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获评励志人物与自强之星称号。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3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入伍期间出现特殊困难的学生。 |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
社会资助 | 奖学金 | 叶圣陶奖学金 | 3000元/年/人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师范专业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 10人 |
师范类本科生奖学金 | 4000元/年/人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活动; 4. 综合测评在前40%,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5. 申请学生必须经过当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 16人 | ||
红烛奖学金 | 3500元/年/人 |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志愿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表现;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 全校奖励10人,其中5名为本专科生 | ||
何钊新生奖学金 | 1000元/年/人 | 1.我校大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努力,在第一学年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6.优先评选来自西部地区和偏远山区表现优秀学生。 | 全校奖励10人,其中5名为本专科生 | ||
助学金 | 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 | 3000元/年/人 | 1.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大一至大三在校本专科学生,北京生源优先获得资助; 2.北京籍仅持低保证的大一新生,不在项目救助范围之内,市民政局已给予救助; 3.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在资助范围内; 4.已经实习有相对稳定收入的本专科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5.已获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 根据北京市慈善协会每年的资助名额确定,50-5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