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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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上级下达实际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根据上级下达实际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困难生认定人数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北京市特困补贴 | 185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 在校生数20%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绿色通道慰问金 | 500元/人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根据实际预算确定名额 | ||
新生冬衣补贴 | 2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新生军训服装补贴 | 当年军训服装价格 | 参加军训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寒假车票补助 | 西藏、新疆地区1000元/人;其他西部地区500元/人;非西部地区3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实际预算确定名额 | ||
暑期洪灾等困难补助 | 300元/人 | 暑假期间家庭遭受洪灾等突发事件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学金 | 北邮-长顺助学金 | 5000元/人 | 长顺县贫困生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在参与评优的学年中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一等在校生数5%;二等在校生数10%;三等在校生数25% | ||
三好学生 | 500元/人 | 1.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恪守学术道德,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排名在前25%;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4.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在参与评优的学年中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在校生数10% | ||
优秀学生干部 | 500元/人 | 1.担任学生干部,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及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排名在前50%; 4.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在参与评优的学年中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在校生数5% | ||
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 300元/人 | 1.在学生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积极组织或参与,表现突出者; 2.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在参与评优的学年中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在校生数5% | ||
学习进步奖 | 300元/人 | 1.经过本人刻苦努力,专业学习有明显进步,本学年成绩明显高于前一学年; 2.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在参与评优的学年中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在校生数3% | ||
国防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 | 1.当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2.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均在前10%; 3.在参与评优的学年中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 无限制 | ||
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奖学金 |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考试科目中无不及格成绩; 3.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在本校注册一年以上的“双培计划”学生。 | 一等参评学生数5%;二等参评学生数10%;三等参评学生数20% | ||
“双培计划”学生学习进步奖学金 | 1000元/人 | 1.在本学年评定奖学金中,经过本人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本学年的总平均成绩明显高于前一学年(大一学年评定以本学年的总平均成绩明显高于第一学期为标准); 2.在本校注册一年以上的“双培计划”学生。 | 参评学生数10% | ||
优秀“双培计划”学生干部奖学金 | 500元/人 | 1.担任学生工作干部满一年,高质量完成学校、学院和班主任、辅导员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2.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对所担任的社会职务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3.工作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4.本学年考试科目中无不及格成绩; 5.在本校注册一年以上的“双培计划”学生。 | 参评学生数10% | ||
青学之星奖励 | 青学之星1000元/人;青学之星提名5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青学之星10名、青学之星提名10名 | ||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 200元/人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 | 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数20% | ||
勤工助学 | 20元/小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500个岗位 | ||
寒假留校学生慰问 | 200元/人 | 寒假留校学生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3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志愿服务西部特别奖、志愿服务基层奖 | 2000元/人 | 志愿赴西部、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