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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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每生每年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且无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49个名额左右 | |
博士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每生每年30000元 |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原则上应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 7.学校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制定评审指标体系。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8.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必须满足参评学年内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专业课程(含必修课及选修课)成绩80分以上等要求。 | 13个名额左右 | ||
硕士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每生每年20000元 |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原则上应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 7.学校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制定评审指标体系。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8.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必须满足参评学年内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专业课程(含必修课及选修课)成绩80分以上等要求。 | 41个名额左右 | ||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60%,各科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必须经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建档。未经困难认定的申请人,必须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另附材料报告学生工作部(处); 7.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 158个名额左右 | ||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档次和标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拨款项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必须经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建档;未经困难认定的申请人,必须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另附材料报告学生工作部(处)。 | 资助面约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实际根据每年具体困难建档学生数发放 | ||
硕士生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6000元 | 1.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按学制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助学金。博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实际培养年限(2-3年),应用型硕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2年。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
博士生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自筹款提高博士生助学贷款标准) | 1.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按学制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助学金。博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实际培养年限(2-3年),应用型硕士生评定和发放年限为2年。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在读的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2.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一次性资助每生500元歆助起航金。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双培生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各类规章制度; 3.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功底扎实; 4.热心班级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6.我校北京市高校“双培计划”学生。 | 按照符合评审标准的双培生名额进行确定,2020年共计8人 | |
北京市水电补助 | 每生每学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助45元、洗澡补助80元、电话费补助60元) | 本学年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本科生 | 无限制 | ||
返乡补助 | 每生每年300元 | 本学年在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建档学生 | 无限制 |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发放每人1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在毕业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申请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 根据实际申请学生数量确定名额 | ||
援疆助学金 | 根据实际学生数量制定等级及金额: 每生每年:特别困难1000元,一般困难5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5.我校全日制新疆籍(指新疆生源)各民族在校生(含预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实际学生数量确定名额,2020年共计58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每生每年不超过4000元 | 1.按时注册、缴纳学校各种费用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休学、出国、参军学生除外);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由于学生家庭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原因,造成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 无限制 |
疫情期间专项资助 | 湖北籍贫困生临时困难补助 | 每人每次1000元,共发放2次 | 2019-2020年度湖北籍困难建档学生 | 共30人 | |
困难生话费流量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100元 | 2019-2020年度困难建档学生 | 共522人 | ||
留校贫困生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500元 | 疫情期间留校学生中2019-2020年度困难建档学生 | 共24人 | ||
留校学生伙食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300元 | 疫情期间留校学生 | 共87人 | ||
防疫期间无偿献血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800元 | 疫情期间无偿献血学生 | 共34人 | ||
防疫期间留校困难学生返乡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一般困难1000元,特别困难2000元 | 离校在读学生中2019-2020年度困难建档学生 | 共8人 | ||
防疫期间先锋志愿岗岗贴 | 本科生每人每小时17元,硕士生每人每小时20元,博士生每人每小时25元 | 疫情期间留守学校先锋志愿岗学生 | 共13人 | ||
湖北籍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500元 |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 | 共95人 | ||
2020届毕业生就业双困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500元 | 2020届就业困难且困难建档学生 | 共14人 | ||
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每人1000元 | 2020年洪涝灾害受灾期受洪灾影响学生 | 共18人 | ||
校内奖学金 |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5.学习期满一学年且无处分记录,无不及格课程; 6.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 占参评学生总数的16%(一等5%,二等5%,三等6%) | |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特等18000元;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特等12000元;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7.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 占参评学生总数的80%(特等5%,一等15%,二等30%,三等30%) | ||
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 每生每年2000元 | 资助对象: 1.参加普通高考的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2.少数民族预科班中的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3.内地新疆、西藏班中的少数民族学生; 4.新疆协作计划中的少数民族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维护民族团结,遵守民族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优异;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7.在综合评估基础上,专业课学习成绩70分以上,其他课程成绩60分以上。 | 根据当年各院系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2020年共计20人 | ||
荣誉称号 | 三好学生 | 无奖金 | 1.思想政治觉悟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上进,尊敬师长,成绩优秀,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素质良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评优年度内未受处分; 2.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 3.须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中的某一种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 |
优秀学生干部 | 每生每年300元 | 1.在校团委、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各院系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院系级学生社团以及专业(年级或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满一年者; 2.学习成绩应在本专业的前50%; 3.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 | 不超过上学年全校学生干部总数的10% | ||
社会工作奖 | 每生每年300元 | 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成绩显著;未担任干部的,在社会工作中积极主动、有突出贡献; 2.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 | 参评学生总数的10% | ||
优秀退役士兵 | 每生每年6000元 | 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称号者,复学或入学后,学校授予其“优秀退役士兵”称号。 | 根据当年退役士兵的总数确定,2020年共5人 | ||
社会捐赠奖学金 | 华为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三年级本科生; 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综合评估靠前; 3.符合条件者可于在读期间连续申请; 4.获本项奖学金者不再列入学校同年的奖学金评选范围。 | 每年11名 | |
路桥奖学金 | 每生每年:一等6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3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在读的外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阿拉伯语等)、翻译专业的优秀本科生及上述专业的优秀研究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 3.学习刻苦,功底扎实,成绩优秀; 4.综合素质较高,热心班级政治和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了解、认同中国路桥企业文化,并展现出未来合作意愿的学生优先。 | 一等5名;二等10名;三等20名 | ||
许戈辉校友奖学金 | 每生每年2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在读的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刻苦,功底扎实,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4.综合素质较高,热心班级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 每年50名 | ||
杨澜文化传媒人才奖学金(个人奖) | 每生每年5000元 | 资助对象:在新闻、外交、文化领域有特殊才华和突出表现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刻苦,功底扎实,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4.参评“杨澜文化传媒人才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省市级及以上新闻传媒、外交文化领域相关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新闻传媒、外交文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6.在新闻传媒、外交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 | 每年个人奖20名 | ||
杨澜文化传媒人才奖学金(项目奖) | 每项每年10000元 | 资助对象:在新闻、外交、文化领域有特殊才华和突出表现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北京外国 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刻苦,功底扎实,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4.参评“杨澜文化传媒人才奖学金”的团队应在省市级及以上新闻传媒、外交文化领域相关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新闻传媒、外交文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 6.在新闻传媒、外交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团队; | 每年项目奖10名 | ||
环球时报奖学金 | 每生每年1000元 | 1.我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成绩优秀、勤奋好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每年50名 | ||
聚益奖助学金 | 每人每年6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刻苦,功底扎实,成绩优秀; 4.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5.综合素质较高,热心班级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每年16名 | ||
路桥助学金 | 每人每年3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在读的外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阿拉伯语等)、翻译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和公益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了解、认同中国路桥企业文化,并展现出未来合作意愿的学生优先。 | 每年10名 | ||
章涵月助学金 | 资助学生当年学宿费 | 我校在读的新生中选拔2名品学兼优、积极参与自强社等各类志愿服务工作。 | 每年2名 |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各类规章制度; 3.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功底扎实; 4.热心班级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任何处分,无不及格课程; 6.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 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实际拨付名额进行评审 | ||
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 | 每人每年4000元 | 资助对象: 就读的符合甲方《“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项目学生申请须知》的本科生,以大一、大二为主。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没有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良好且家庭贫困; 4、甲方《“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项目学生申请须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 按照实际拨付名额进行评审 | ||
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 | 每人每年3000元 | 1.持有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建档立卡或经学校认定家庭贫困的本科生; 2.我校在读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 按照实际拨付名额进行评审 | ||
方大重病资助金 | 第一档:每人每次5000元;第二档:每人每次10000元。 | 在校期间因患重大疾病而给家庭生活造成沉重负担的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人每小时12元,每月不得超过500元 |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 2.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3.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 无限制,2020年实际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共计1024名。 | ||
研究生助管及兼职辅导员 | 固定助管: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小时20元,原则上每月不高于8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小时15元,原则上每月不高于600元。 临时助管:每生每小时15元。 学生辅导员:每生每月1000元。 | 1.政治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2.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组织领导能力; 3.各类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 4.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5.无固定工资收入; 6.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可优先申请助管岗位; 7.有学生工作经验或学生党员可优先申请学生辅导员岗位。 | 无限制,2020年实际参与研究生助管及兼职辅导员工作的学生共计142名。 | ||
学费减免 | 减免范围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 | 资助对象: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的本科统招学生。 申请减免的在校生需是经过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是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本人无其他经济资助者; 2.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3.来自偏远地区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