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历史沿革
2001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2004年1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对该院的办学资格予以确认。
2004年3月,学校党委批准成立中共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分党委。
2006年6月,学校作出了《关于树达学院办学若干问题的决定》,该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成立了文法系、经管系、理工系、艺体系、外语系、医学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等七个系(部)。
2007年6月,学校将张公岭校区划给该院使用,撤消了桃花坪、张公岭校区管理办,并将两校区的人员和职责范围并入该院。
2008年1月,在学院原由院办、财务办、教务办、学工办、团委等二级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学校党委批准该院增设党委办、后勤与资产管理办、实验实习管理中心、保卫科、图书馆和张公岭管理办等机构。
2012年6月,学校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审核
二、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学建设
学院的教学任务由湖南师范大学各相关专业学院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树达学院负责,党、团、群组织属湖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为确保树达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树达学院的任课教师多数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树达学院的学生共享湖南师范大学丰富的教学资源,可参加校本部的辅修和选修学习并可获得相应的证书。
学生不仅能学到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先进的教育理念,还能亲身体验湖湘名校严谨的治学作风的教学艺术,找到一条通向成功的求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