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武汉学院是二本还是三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通常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如果,某个省有第一批次招生,也有第二批次招生,通常也认为是本科大学)。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武汉学院在湖北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武汉学院是本科大学。(注:自2021年开始,湖北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如果你不是湖北考生,武汉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武汉学院是二本大学。
2.武汉学院录取规则
第一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条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四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六条我校不组织艺术类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认可各省加分政策,我校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志愿清”录取的规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