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航空学院就业率
1、2021届西安航空学院就业率
西安航空学院本科就业率为86.07%,专科就业率为94.81%。
2、2020届西安航空学院就业率
西安航空学院就业率为81.77%,专科就业率为82.12%。
3、2019届西安航空学院就业率
西安航空学院本科就业率为92.38%,专科就业率为95.33%。
4、2018届西安航空学院就业率
西安航空学院本科就业率为94.0%,专科就业率为96.6%。
二、西安航空学院办学理念
第一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条学校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
第三条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校办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学校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同时开展专科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五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全面推行学分制。
第六条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实习、生产劳动、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环节和渠道,加强对学生的培养与教育。
第七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自主选择和编写教材,并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检查教学活动、考核学生成绩。
第八条 学校致力于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织等,对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状态进行检查、评估和督促。
第九条 学校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
第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完成学业、符合授予学位规定的受教育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一条 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可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学者或著名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教授等荣誉称号。
第十二条 学校以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为主要学科门类,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经过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共同商讨与论证。
第十三条 学校配备与学科门类和专业种类相适应的校舍、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保障日常教育教学、学生生活与体育锻炼,满足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第十四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教育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