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太湖学院宿舍
1.无锡太湖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入住时,应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和相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按照系、年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房间和床位,不得随意调换,因故调整宿舍须经宿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更不允许擅自在校外长期租房或购房住宿。如因特殊原因需办理走读或住在校外手续,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经学工处审核、校领导批准。
二、住宿学生由学校统一配置床上用品并定期洗涤,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住宿生不得无故在校外留宿,因故确需晚回或在外面留宿,应事先报告班主任,并与门卫联系。超过规定时间回宿舍者,一律凭有效证件实行登记。
四、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学校男性工作人员因公务进入女生楼须出示证件,并值班人员同意。校外人员探亲须凭在校门卫处办理的会客单,征得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五、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宿舍内各种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对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学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应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交验家具及室内设施,交还钥匙。公物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六、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由值日学生负责打扫室内卫生两次,并督促本室成员整理床上用品,摆齐床下和桌上物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不得将一次性塑料饭盒带进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
七、学生宿舍应保持文明安静。宿舍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打架斗殴,不准酗酒、起哄、砸瓶子,不准搓麻将、赌博,不准在宿舍内或走廊内打球、溜冰等。
八、学生宿舍应确保用电防火安全,宿舍内不准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不准乱拉电线和私接电源。学生应自觉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不放长流水。学生宿舍供水供电按学校规定执行。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及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不准放烟花爆竹(详见学生宿舍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九、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学生宿舍不准私自留人住宿,严禁留宿异性。学生不得随便带人到宿舍,如带外来人员到宿舍后发生失窃,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钱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学生宿舍钥匙规定。
十、学生在宿舍区内一律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买卖如代销、代购、推销、批发、零售和中介等一切经商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由保卫部门没收其商品和设施。
2.学生住宿日常生活守则
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准时熄灯,迟归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
二、不在宿舍内打球、踢球、溜冰,不使用高功率的音响设备,休息和自修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三、宿舍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爆响物(酒瓶、瓶胆、水桶等),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四、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水电关。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登记报修。
五、与其他住宿成员发生矛盾,不用过激方法解决,应及时通知宿管员和门卫妥善处理。
六、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每日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清洁,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不向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不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七、保持公共环境整洁。不把自行车放在宿舍和楼内,不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张贴或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不在走廊或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等。
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钱、存折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不将寝室钥匙借给他人,丢失门锁钥匙由宿管部门统一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住宿人员承担);大件电器搬出宿舍楼时,凭学生证到门卫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收费性服务活动及中介代理活动。
九、不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劣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以及未经批准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擅自拉电线。在宿舍内使用电脑,应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装置(学校不承担因电压异常波动、断电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责任)。
十、住宿人员应了解宿舍楼的消防设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熟悉所有紧急出口、警报器和灭火器的存放地点,时刻牢记防火和消防安全。
3.学生宿舍日常文明检查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日常文明、安全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能有效地贯彻执行,促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一、宿舍文明检查评比和考核制度
1、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年度在各系间,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综合评比总结工作,对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系或优秀宿舍给予奖励,每学年进行文明宿舍的表彰奖励。
2、考核各学院文明建设工作的指标分两项:
(1)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平时检查成绩(65%);
(2)学院通知检查成绩(35%)。
3、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平时检查成绩由各楼管理员每天抽查、周内一天普查的成绩构成,
4、每月汇总通报各系。个人成绩和宿舍卫生成绩各取50%,计入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德育成绩。
5、学校通知检查时间由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确定,检查成绩于次日通报各学院。
6、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中建立“文明宿舍”、“达标宿舍”评比制度。宿舍表现等级评定:一类为“文明宿舍”、二类为“达标宿舍”、三类为“不达标宿舍”。评分按十分制计算。
7、“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所占比例不超过参评宿舍的20%。基本条件如下:
(1)两学期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平时检查成绩平均在9.5分以上(含9.5分);
(2)两学期学院通知检查成绩每次均在9分以上(含9分);
(3)宿舍成员没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达标宿舍”每月评定一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平时检查成绩平均在9分以下。
(4)学生个人成绩分为“达标”、“不达标”两类:9分以上(含9分)为达标,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奖惩办法
1、宿舍和个人文明综合成绩与综合测评、评定奖学金、评优工作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宿舍及个人文明综合不达标的学生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特困生补助降低发放。
2、“文明宿舍”全校通报表扬,该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2分,并给予一定奖励;“不达标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德育成绩扣2分。
3、个人或宿舍文明综合成绩不达标:第一次,限期改正,通报所在系;第二次,通报批评。
4、毕业生个人文明综合成绩不达标者,记入毕业生离校表现考核鉴定及毕业生鉴定。
4.学生宿舍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供电时间一律按学院规定执行。走廊路灯及公共场所照明为低压供电,从当日17点至次日7点供电(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2、宿舍楼各寝室装有电表,分别计量。每室每月用电量为大宿舍16度、小宿舍12度,超过规定用电量每度收取0.5元(根据国家政策可适时调整)。
3、凡因超容量用电造成断电者,须如实说明原因,经管理人员同意,交工本费1元后,方可恢复供电。
4、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如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毯、电熨斗、电取暖器等)。凡违反规定者,没收违章电器,按无锡市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处罚,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5、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线路、私接电线。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私拉乱接,电器给予没收,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6、学生宿舍使用电脑,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7、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每月30日抄表,公布各室用电量。凡超额用电的寝室,由室长负责于规定日期前将电费交给各楼管理员。逾期不交,停止供电。
8、凡损坏供电设施者,由损坏者全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9、经批准寒暑假留校的同学,用电量减半,超出部分参照本规定第二条执行。
10、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煤油炉等。禁止使用蚊香,学生宿舍作为无烟区,禁止吸烟。凡违反规定者,没收违章用具。
5.学生宿舍楼门卫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全体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2、夜间22:30至次日凌晨6:30学生宿舍楼大门关闭。关门后,门卫在门卫值班室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楼,也可事先与门卫联系。发现爬窗、爬墙或其他方式进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宿舍实行全天封闭式管理,男女生不得互入。工作人员因公务进入,需出示证件,征得宿舍楼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4、校外人员一般不准入内,确需进入者,应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5、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楼,学生和宿舍工作人员有权扭送到学校保卫处处理。
2.无锡太湖学院的校长
姓名:金秋萍
职务:党委书记
简要介绍
无锡太湖学院理事长、党委书记 金秋萍,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江苏省人大代表,无锡市人大代表。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高等教育突出贡献奖、江苏省劳动模范、无锡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曾任无锡市职工大学校长、无锡市总工会副主席、无锡市总工会纪委书记、无锡市科协副主席。她白手起家创办了三所高校——无锡市职工大学、无锡太湖学院、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7月,她率领队创办了江苏省首家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也是无锡唯一的民办本科高校——江南大学太湖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本科高校——无锡太湖学院。办学20年来,该校获得了跨越式发展,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示范校、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高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校、江苏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担任全国转设本科高校协会会长、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副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等。主编出版《大学语文》、《近代三大实业教育家研究》、《钱伟长教育思想研究》、《职业道德教育丛书》、《求职与创业》、《现代设计解读》等10余部著作,撰写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多次荣获全国、省、市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