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可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当然也就不是几本大学了,具体信息如下:
说明: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中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没有一本二本之分,毕业证也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通常认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是一本大学,在本科二批招生的是二本大学,在本科三批招生的是三本大学。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办学层次 | 备注 | 省份 | 所在地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省 | 专科 | 公办 | 江苏 | 徐州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学校始建于1979年1月;1983年7月划归原煤炭工业部;1998年7月划转到江苏省;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10月经教育部、建设部确定为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试点高校; 2008年7月,经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批,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学校设有江苏建院大学科技园。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分相同:
对口单招专科第一批次:先按照技能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技能分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理类模式:文科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时,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物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选科目为历史时,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历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先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文化总分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以上排序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信息,依次按照处分信息、学科特长、科技创新活动的获奖、荣誉奖励、担任职务、体质健康测试最后总得分等信息排序。
根据进档考生排序结果,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后面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
4.对口单招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我校不要求参加对口单招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参加文化统考、技能考试。
我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各项表现或成绩择优排序录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计算机匹配出最终录取结果。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优先录取:
(1)中职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