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城市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大学,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湖南城市学院在湖南是本科一批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本大学。(注:2020年起,湖南城市学院在湖南省整体调整到第一批招生,另外自2021年开始,湖南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二、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不超过102%。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第二条 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投档成绩高低,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投档原则进行录取。投档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四条 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由高到低排序(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第五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
第七条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八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九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地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十一条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原则上学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