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795-3208068 、186****361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奖励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的学生,可以申请;一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奖励资助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每人每年4400元 二档:每人每年3300元 三档:每人每年2200元 | 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奖学金 | 特等:每人每学期1000元 一等: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等:每人每学期200元 三等:每人每学期100元 | 1.注重全面发展; 2.品行考核优良;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 学生人数25% | |
勤工助学 | 1.固定岗位:每人每月200-400元 2.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设置岗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