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665226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学院奖学金 | 每年每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单项奖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专业大类前35%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 (一等5%,二等8%,三等10%) | |
优秀学生标兵及标兵提名奖 | 标兵10000元/人;标兵提名奖5000元/人 | "1.思想积极进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 2.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突出,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含一等)奖学金以上奖励; 4.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较好示范作用,具有较高影响力" | 全院评标兵5名,标兵提名奖5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00元;临时岗位:12元/小时 |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现象; 3.学院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优先; 4.学习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 约310个岗位 | ||
技能竞赛奖学金 | 100元-5000元 | 院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填报人:张福全 联系电话:139****6377 | 负责人:辛红伟 联系电话:187****3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