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9-8146976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在公办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100-200元;临时岗位:按次数核算每次1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2.努力学习,积极上进;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7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减免金额不超过学年学费标准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利益家庭且人均收取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王涛英才奖学金 | 10000元/人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3.组织能力强,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4.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作出重要贡献;5.创新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突出;6.自愿毕业后五年内每年向学校汇报一次工作学习情况。 | 本科生1人 | ||
中国石油奖学金 | 6000元/人 | 1.年级要求: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3.了解中国石油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 每年65人 | ||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 5000元/人 |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良;3.家庭经济困难;4.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地区的学生可优先认定。 | 每年20人 | ||
腾辉助学金 | 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 每年10万元 | ||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 | 1000元/人 |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2.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记录;3.成绩优秀的特困生优先考虑。 | 本科生2人 | ||
燕宝奖学金 | 4000元/人 | 宁夏14个县区、8个乡镇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新生和宁夏其他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部分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新生 | 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一次性减免不超过1000元,一学年减免不超过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务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品学兼优奖学金 |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没有受到纪律处分;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所有课程考试一次性通过;4.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数;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身心健康;6.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7.对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方面应有明确要求。 | 按计划比例分配名额 | ||
单项奖学金 | 不超过500元/人 | 在满足品学兼优奖学金要求基础上,用于奖励在其他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无限制 |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奖:30000元/人;二等奖20000元/人;三等奖10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 | 1.高考原始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分数线12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2.高考原始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分数线10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二等奖学金;3.高考原始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三等奖学金;4.高考原始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优秀奖学金。 | 无限制 | ||
填报人:宋睿 联系电话:134****1193 | 负责人:刘笛 联系电话:135****4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