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3-61691882 134****598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1/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约30% (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低保或农村建档立卡学生,且学费收费标准高于8000元/年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重庆市属高校或重庆户籍低保、建档立卡或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在重庆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就业满三年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2%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 | 15%(一等3%,二等5%,三等10%) | |
单项奖学金 | 100-3000元 | 学习优秀奖学金: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第一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的学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学习进步快,每学期在教学班学习成绩名次上升10名以上的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在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团体或个人获二等奖(银奖)以上者,或个人获得发明专利等在研究与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社会实践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学生实习、暑假实习、三下乡、志愿者活动等)。文体活动奖学金:在文体活动方面有特殊才华,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自强奖学金: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 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名额无限制; 自强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本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总数的5% | ||
荣耀新生奖 | 5000元 | 分数达到本科线的专科批新生(艺术类考生双上线) | 10人 | ||
新生入学奖 | 1000-3000元 | 大一正式录取的成绩优秀的学生 | 6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10000元 |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学费困难者; 4.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者。 | 0.5% | ||
助力成长资助 | 优秀学生标兵 | 200-1000元 | 三好学生标兵:1.曾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2.在校期间无补考,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3.无迟到旷课,无违纪行为;4.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近学年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用于创新,为班团组织、学生组织工作做出重要贡献;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以学生干部身份,在各方面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微信;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志愿服务标兵:1.学校志愿者协会或党员服务站(包括分站)成员;2.参与志愿服务中获一致好评,有组办方推荐信者优先;3.曾参与抗疫一线志愿服务者优先;竞赛达人:1.校级以上技能竞赛、创业比赛或素质能力大赛等比赛中获奖;2.校级大型比赛、竞赛等项目的组织策划者;3.其他竞赛活动积极响应者。 领跑达人:1.参与带操或带早自习的在校学生;2.带操或带早自习较好;3.按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个人着装规范整齐;4.队伍整齐、口令响亮,标识明显。阅读达人:1.热爱图书馆,积极文明利用图书馆;2.到馆次数或利用馆藏文献的频率较高;3.积极参与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读书活动;4.无书刊逾期和丢失书刊现象;5.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图书馆规则,爱护书籍,自觉维护图书馆秩序和学习环境的读者。宿舍文明标兵:1.原则上担任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寝室楼长或层长、寝室室长;2.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服从辅导员和宿管会管理,按时如实晚签到,无晚归未归;3.被褥折叠整齐、床单平整,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4.注重个人卫生,床铺干净,按时休息,生活有规律。升本之星:1.升本目标明确,个人努力方向坚定、执着;2.为升本目标积极努力,并有明确清晰的应考计划安排;3.经常出入图书馆、教室、24小时自习室等学习场所。体育之星:1.每天坚持锻炼并有良好影响者;2.大型体育活动项目组织者;3.校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荣誉者。创业之星:1.入驻学校创业示范基地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2.项目或企业日常运营较好,每个月有流水明细;3.项目或企业带动就业或在校生勤工助学岗位3人及以上;4.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 | 100人 | |
优良学风班级学生奖 | 100-300元 | 在班级建设中积极努力,为优秀学风班级建设做出努力的学生,所在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班。 | 18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