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几本
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可知: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当然也就不是几本大学了,具体信息如下:
说明: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中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没有一本二本之分,毕业证也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通常认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是一本大学,在本科二批招生的是二本大学,在本科三批招生的是三本大学。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办学层次 | 备注 | 省份 | 所在地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 四川省教育厅 | 专科 | 民办 | 四川 | 成都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创办于1999年,前后经历了10年本科办学和10多年高职办学。1999年,学校前身四川师范大学南洋学院成立;2002年,学校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07年,在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外事学院基础上组建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2013年,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7年,被列入“十三五”规划升本院校;2021年,通过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现场复核;2021年,被列入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学校办学条件总体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条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
第三条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四条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以英语为教学语种。个别专业对应职业岗位需要开设其它语种试点教学班,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班。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八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