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是几本
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可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当然也就不是几本大学了,具体信息如下:
说明: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中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没有一本二本之分,毕业证也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通常认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是一本大学,在本科二批招生的是二本大学,在本科三批招生的是三本大学。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办学层次 | 备注 | 省份 | 所在地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吉林省 | 专科 | 公办 | 吉林 | 长春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吉林长春,是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吉林省首批高职“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获得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长春市百姓最满意单位、长春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起源于1952年一汽建立的长春汽车技术学校,1985年4月4日,经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批准,同意在长春联合大学汽车厂分校的基础上成立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由第一汽车制造厂举办。
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1)分数优先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3)完成院校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本年度相关文件为准。
4.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