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艺术学院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介绍
大连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戏剧影视与传媒学院,成立于2005年。开设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两个本、专科专业,分为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口语传播、广播、电视、兼课6个教研组,共设置新闻播音、综艺主持、新媒体主持、播音教学、行政管理、涉外文秘6个专业方向。拥有校内广播录音室8间、电视演播室7间、演播厅一座,建立包括中央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台在内的中央、省、市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校内培养与校外实践“零”距离接轨。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始终致力于“以赛促教”的实践教学宗旨,使学生在舞台上、灯光下能够得到充分历练。近年来,我专业学生频频在国家级、省级各大专业赛事中展露头角。全国声优大赛、配音大赛、主持人大赛等领奖台上都有我校学生的身影。
专业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口语表达、配音艺术、节目主持人概论、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采访与写作、广播新闻播音与主持、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出镜记者现场报道、电视综艺节目主持、礼仪主持艺术、节目策划、网络直播报道、新媒体主持、新媒体采编实务、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行政案例分析、公务员实操、管理心理学、高级英语等。
动画专业介绍
大连艺术学院动画专业成立于2009年,学制四年,当前专业课程以三段式教学模式与OBE课程体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专业面向新媒体行业、影视行业、动漫行业、交互领域,着力于培养具有良好人文与艺术修养,扎实动画艺术理论基础,能够熟练掌握前沿动画技术手段,具有较强的艺术创新和创作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高级技能型人才。
动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秉承以专业特色为本,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互相衔接的原则,组织有具备高学历、高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团队。通过加强思政建设、引导“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并重、学科建设与学科融合并重的方式外引内培,不断优化教师结构。
动画专业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坚持思政育人,不断深化成果导向,注重对学生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培养,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了以剧目创作为基础的“学、练、创、演、赛”一体化的艺术实践教学体系,将思政内涵与专业知识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进行深度融合。深化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构建艺术实践教育模式。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平台搭建,利用学院文化科技创意园建设推动本专业学生创新创业。专业聚焦辽宁及大连地方文化资源的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通过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公共服务、挖掘与推广地区特色文化等多种形式开展城校共生的合作项目,充分释放动画专业在社会公益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数字文创产业领域的潜能。联合本地动漫行业相关单位,以实际项目为课题、以成果产出为导向,利用工作室制度的教学形式,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
动画专业的师生根据动画专业特点,在教学中不断改革创新,把教学、设计、制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动画实训室,实行导师带班制,组织学生进行创作和制片,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加强了专业外语的学习和训练,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的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了汲取国内外的动画艺术精华,动画专业的师生加强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了学院在国内外的影响,对推动学院动画专业教学与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优秀应用型人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于2018年招生,以后每年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呈递增趋势。我们将以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学为中心,立足大连服务全国,努力培养具有原创力的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继续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为该专业的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和就业的机会。我校与辽宁省作家协会、大连市作家协会均有良好互通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整体师资队伍上能满足应用型建设需要,不仅有省内龙头作家前来执教,更有作家协会各位知名作家授课,具有一定数量的行业部门兼职教师和“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人才方面可以达到产教融合。
本专业主要为全国各级各类电台、电视台、文化事业单位、影视制作公司、理论研究机构及各类专业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培养具备戏剧影视文学理论知识和较高审美水平又熟悉戏剧影视文学创作市场规律,能从事广播剧影视剧创作,广播影视文学、文艺、文化类专题节目创作、评论及相关的专业理论研究,编辑出版工作的戏剧戏曲学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视听语言、艺术学概论影视作品解读、戏剧作品鉴赏与评论、影视剧本创作、电视剧本创作等。
表演专业介绍
表演专业开设于2001年,2006年成为辽宁省批复本科专业。2012年加入教育部“中国高等戏剧教育联盟”,成为至今辽宁省唯一的联盟院校,更是全国第一所加入联盟的民办高校。2014年,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表演专业位列新增专业院校第1名,全省综合排名第2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备戏剧(影视)表演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馆、电台、电视台、影视公司、演艺公司和群众艺术等机构从事表演、策划、组织、创编、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表演专业初步形成了一支结构较为合理,专业知识和能力与所教专业基本一致,能够胜任教学、科研、教改、实践等各个教学领域的专业师资队伍。为了稳固专业教学,本专业从全国一流专业院校聘请了多位知名教授定期来校讲学交流,在学术和科研层面夯实了团队力量。此外,为了适应转型发展,我们在敦聘学者的同时也不断增加行业导师的比例,以更好的实现校企合作。
表演专业主要推行以剧目带动教学的模式,通过教学剧目课程或设定的具体剧目,在相应课程中分层次、分步骤的分项练习排演,定期组织教学剧目汇报。同时,以实践演出为载体推动教学,以“演出”服务社会为出发点,通过影视剧拍摄、大小型演出,使学生在表演方面得到了锻炼,拉动了实践教学效果的提升。在“演中教”、在“教中演”教演相结合,二者相互推动。在实践演出中发现学生存在的不足,在日常教学中去完善和加强;同时,注重了课堂的基本训练,为实践教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参加专业比赛的实践,无论是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奖的《前面有棵树》《离天最近的地方》,还是获得省级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的《追梦的路》,以及校内原创剧目“青春三部曲”在人民大会堂的演出都体现了剧目教学的成果。
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原创话剧《杨门女将之穆桂英挂帅》获得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优秀导演奖”及“优秀剧目奖”,实现辽宁省高校在此赛事上零的突破。
本专业设有“表演创作教研室”和“表演基础教研室”,表演专业教师团队为校级优质教学团队,全部具备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以“老带新”的方式加强青年教师学业和职业能力的提升,教师团队全部完成了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相关课程学习。“三个课堂联动”“编导创一体化”“课堂+舞台”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连艺术学院办学特色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