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可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当然也就不是几本大学了,具体信息如下:
说明: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中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没有一本二本之分,毕业证也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通常认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是一本大学,在本科二批招生的是二本大学,在本科三批招生的是三本大学。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办学层次 | 备注 | 省份 | 所在地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省 | 专科 | 公办 | 江苏 | 常州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融理工文艺多学科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经济发达、现代化企业密集、办学腹地广阔、人才需求旺盛的长三角地区,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依托纺织产业起步、顺应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2001年由国家级重点中专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2011年均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二、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一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3%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三条:面向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规则
(1)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
(2)录取具体办法
(A)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B)对于进档考生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办法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普通类考生在同分情况下,物理科目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历史科目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若仍相同,则参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荣誉奖项等级、学科特长排序录取(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D)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高考投档分(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构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语数外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若仍相同,物理科目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历史科目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若仍相同,则参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荣誉奖项等级、学科特长排序录取(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四条:面向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外的考生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实行以平行院校志愿方式的省份,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语、外成绩(不含附加分);若再相同,则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的考生。
(4)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高考投档分(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构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第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七条: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