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几本
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可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当然也就不是几本大学了,具体信息如下:
说明: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信息中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没有一本二本之分,毕业证也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通常认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是一本大学,在本科二批招生的是二本大学,在本科三批招生的是三本大学。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办学层次 | 备注 | 省份 | 所在地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湖北省 | 专科 | 公办 | 湖北 | 武汉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WUHAN CITY POLYTECHNIC)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武汉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命名的“师范教育先进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试点单位、全国百佳优秀继续教育培训院校,是湖北省“办学水平优秀学校”、湖北省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原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起源于1904年在鄂兴办的两湖总师范学堂,继后迭历湖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省立师范学校、湖北省立实验师范学校、武汉市第二师范学校等校名更易;2002年11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武汉市第二师范学校和武汉市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2007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更名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前身主体部分为创办于1975年的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职工大学。2010年8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整体并入原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一条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须有省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院校志愿录取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五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报考学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心脏病,无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8”字,无“X”“O”型腿,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及斑点,女生身高164—172cm,男生身高175—182cm,视力裸视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报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报考小学语文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报考小学数学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第八条2021年学校共有教育类、艺术设计类、语言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建施工类、测绘地理信息类、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商务类、财务会计类、广播影视类等十三大类43个专业按大类招生。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第九条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