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8:00—4月8日(星期五)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https://www.scetc.edu.cn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四)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校内,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考场(一号教学楼)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笔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一并录取。
3.录取比例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90%分别进行录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5月8日(星期日)至5月14日(星期六)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考生在4月27日(星期三)登录报名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4月28日(星期四)前可向学校监审处提交成绩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 “9+3”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3. “9+3”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
5.学校“9+3”高职单招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6.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9+3”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7.学校纪委和监审处对“9+3”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疫情防控
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scetc.edu.cn)有关疫情防控的公告,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 “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 0838-2655218 0838-2655277
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招生网: https://www.sce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