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1.报考我校A类专业组(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考试形式为录制视频。
2.具体考试形式:主修才艺表演(2分钟)+语言能力测试(1分钟)
3.总分:200分
二、考试内容
(一)主修才艺表演部分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根据个人主修才艺(唱歌、跳舞、表演)任选一项测试。
2.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根据个人主修才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测试。
(二)语言能力测试部分
语言能力测试为回答问题,问题为“请你谈谈你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时长为1分钟。
三、考试要求
(一)整体流程
准备好录制设备、录制环境以及身份证→开始录制→考生身份核对(25秒内完成)→才艺展示→语言能力测试问题回答→结束录制→保存视频→(学习通APP)上传提交视频。
1.考生录制视频时长不得超过3分25秒(身份核验25秒内完成+主修才艺表演2分钟内完成+语言能力测试1分钟内完成)
2.开始录制后,考生首先需要录制身份信息,完成身份核对步骤,需保持考生自身(全身)在画面中央,正对镜头并手持身份证对准镜头(出示身份证在镜头前应停顿5秒左右,视频中的考生身份证信息应保证能看清),考生在手持身份证的同时需正对镜头报出自己的考生号,身份核对步骤不得超过25秒。完成考生身份核对步骤后,立即开始才艺表演,完成才艺表演后进行语言能力测试问题回答(问题为“请你谈谈你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完成上述步骤后结束录制并保存。
(二)设备要求
由于考试形式调整为视频录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智能手机或带有视频录制功能的智能设备(尽可能选择视频录制清晰的设备),为了保证更好的录制拍摄效果,提前备好设备支架(固定录制设备)。
(三)角度要求
1.考生在视频录制时,尽可能保证声音洪亮,身体端正,注意录制角度,考生尽量位于画面中心,考生需始终在视频画面内,才艺表演时考生需注意活动范围,不要离开录制画面。
2.考生在才艺表演与问题回答时,应保证全身出现在画面中。
(四)环境与着装要求
考生在录制视频时,最好选用纯色的背景,避免画面杂乱,录制过程除考生外,应避免其他人出现在画面中,录制环境尽可能选择光线明亮(不要背光、逆光录制)、周围环境安静的场景,避免外界的杂音影响录制过程,服装尽可能正式,妆容不要太浓。视频录制全过程禁止添加美颜效果与特效。
注:视频录制过程中,不要出现来电铃声、手机提示音等其他干扰视频录制的声音。
(五)格式要求
录制视频格式为常见的主流视频格式(Mp4、Flv、Mov等格式),视频清晰度为高清,视频总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视频大小不得超过500M。
(六)禁止事项
1.视频录制全过程禁止添加美颜效果与特效,不允许弄虚作假、不允许请人代为表演或虚报事实,拍摄完成后不允许对视频进行剪辑处理。上述禁止事项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才艺展示与回答问题环节,不允许透露考生任何个人信息,否则一律视为舞弊行为,技能测试成绩做0分处理。
3.学校后续会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复查,复查中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上传流程
录制视频完成后,考生需将视频统一上传到“学习通”APP,具体上传流程如下:
(九)提交时间
视频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14日下午17点前,请考生按时在“学习通”APP上完成视频提交上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