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含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

第十条 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成为一所省内外知名的医学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为保证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科学性、合理性,立足自身优势突出办学特色,学校综合考虑高等教育及专业发展形势,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在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上征求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的建议,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确定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四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对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制。

第六章收费标准、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学费:护理类专业5280元/生/年;其他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4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1800元、1200元、800元。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四条 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具体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请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校学字[2017]63号)。

凡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籍异动未满一年者;

3、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者。

第二十五条相关要求

1、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上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在学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学生提出异议,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名额,且不予补报;

3、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准以现金形式发放,届时,学校财务处将通过银行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华商农业商业银行卡(由学校财务处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内,特告知获奖学生并注意查收。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第八章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

咨询电话:(0370)3251006、3251076

QQ:2443109151

http://www.sqyx.edu.cn

E-mail: sqyzzb@163.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所属学科门类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临床医学520101K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口腔医学520102K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针灸推拿520403K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预防医学520703K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5280
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5280ICU护理
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5280老年护理
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5280口腔护理
助产520202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药学5203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中药学520410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中医康复技术520416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医学检验技术5205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医学影像技术520502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口腔医学技术520504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520508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医学营养520805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眼视光技术5209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视觉训练与康复520903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4800
药品经营与管理490208普通全日制3-理工类4200
医学检验技术5205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12000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普通全日制3-医学类12000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
临床医学520101K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护理520201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5280
护理520201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5280老年护理
药学520301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中药学520410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中医康复技术520416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医学检验技术520501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口腔医学技术520504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康复治疗技术520601对口全日制3-医学类4800

来源: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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