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的顺利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0839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制:三年。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三条 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招收类别 |
现代纺织技术 | 文、理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文、理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文、理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文、理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文、理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文、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数控技术 | 文、理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文、理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软件技术 | 文、理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 |
大数据技术 | 文、理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文、理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文、理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文、理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文、理 |
空中乘务 | 文、理 |
旅游管理 | 文、理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文、理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文、理 |
大数据与会计 | 文、理 |
工商企业管理 | 文、理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文、理 |
市场营销 | 文、理 |
电子商务 | 文、理 |
现代物流管理 | 文、理 |
商务英语 | 文、理 |
室内艺术设计 | 艺、文、理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文、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理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艺、文、理 |
工程造价 | 文、理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 |
建设工程管理 | 文、理 |
第四条 招生录取(同时适用于单独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原则,文史理工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需参加所在省的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2.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空中乘务”及“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报名要求: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肝炎或脾肿大。
5.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7.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8.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9.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0.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三章 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五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条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人/年,住宿费:600-1000元/人/年。
第七条奖励与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我校招生管理机构是招生就业处,有关招生方面的问题请按以下方式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招生期间其它热线电话可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查询。
地址:
瑶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38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北大道1988号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 0791-88351773、88691909、886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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