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旅游大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4.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5.我院艺术类专业仅在安徽省招生,已通过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依据考生综合分排名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具体以2022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内容:
我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安徽省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学院现有3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合肥市翡翠湖畔大学城,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42个专业,目前各类在籍学生近2.2万人。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超过50%,“双师型”教师超过70%,其中教授34名,含二级教授1名、博士生导师1名、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5名,省级教学名师19名,省级教坛新秀25名,省级教学团队19个。
学院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近五年,学院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3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7项,参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865888、63865657(招生办)0551-63865815(学院办公室)
二级院部专业咨询电话:
财会金融学院0551-63865025
经济贸易学院0551-63865003
文化创意学院0551-63865001
信息工程学院0551-63865857
公共教学部 0551-63865851
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十、 学院网址:www.afc.edu.cn
十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