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校本部);

包头市青山区林北路北(青山校区)。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在如歌岁月中,一代代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同心致远、聚力前行,以热血丹心为国家育医学人才,在祖国边疆播撒卫生健康的希望。

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包头医学院在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学校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2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1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

学校面向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13000名。开设2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现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4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

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科研项目1463项,其中国家级67项目、自治区级417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777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745篇,其中被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284篇、核心期刊论文507篇,出版专著131部。获自治区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计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包头市科技进步奖7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授权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

2021年获批纵向科研课题38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项,自治区级课题248项。获得和投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合同经费总额3052.64万元。获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包头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项,第七届“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7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5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5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3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0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23人、团队8个、青年创新创业人才6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创业人才17人、领军人才1人、常规个人6人、专项推选个人2人,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4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领军人才25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泰国格乐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东河区政府及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内外高校、地方政府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雕塑,以及见证学校60多年发展历史的梧桐树,无不展现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医学人文魅力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情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

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在7万余名毕业生中有科技工作者,有卫生健康行业的领军人才,也有商界精英,但更多地是扎根祖国大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默默奉献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他们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医学院校和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研究中心,继续描绘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画卷,谱写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新篇章。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为根本原则制定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1.本科: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本科批(区外个别省份)、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10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报考医学类各专业肢体严重残疾者、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预科班:仅招收蒙授理科生,预科期一年,预科期满成绩合格者按照其高考成绩和预科期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上述录取规则二次录取到所属省份本科一批次各专业,其身体条件按医学类专业的要求执行。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关政策。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10个临床医学院分班管理。

报考眼视光医学、高职高专各专业说明:学生管理、学习和住宿均在青山校区。

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1)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

后续志愿考生投档之后,之前志愿考生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按“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即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最终成绩与同批次考生进行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

4.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英语、数学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

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按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1190号)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10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助学贷款、助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校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6)自治区奖学金。同时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72-7167734;7167741(传真)

监督电话:0472-716771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byzhaosheng@yeah.net

包头医学院招生信息网:www.btmc.edu.cn/zsxxw/

微信公众号:包医招生就业处(byzsjyc)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来源:包头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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