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2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七、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八、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北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坐落在“冬奥之城”张家口市,由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于2003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历史学和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兽医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置7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法医学、中医学、麻醉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戏剧影视文学、环境设计、动物医学、农学、园艺。

十、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十一、招生计划: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十二、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在非高考改革省份(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在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如不符合体检要求)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4、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5、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然后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8、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冰雪运动、体育教育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执行河北省艺术、体育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校际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择优录取。

10、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四、新生入学及其它:

1、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

3、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313-4029183

邮政编码:075000

网址:http://zs.hebeinu.edu.cn/

E-mail:hebeibeifangzsb@163.com

来源:河北北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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