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代码:国标12301

湖南4340(我校在各省市区录取代码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公办高等学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校校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七、学校基本情况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零陵卫校和零陵农校合并升格而成。为整合永州教育资源,2003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零陵商校、零陵师范、零陵工校三所普通中专成建制并入。

学校总占地面积19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 11.7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7亿元,馆藏图书 102.25 万册。在职在编1024人,其中正高职称70人,副高职称26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2%。设12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开设39个高职专业,已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生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教师培训认证基地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和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拥有附属医院、生态养殖实训中心、畅通驾校等三大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自组建以来,坚持“立足永州,服务三农”的办学定位,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走出了一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办学新路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院、湖南省普通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绿化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重大荣誉。2010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示范院校国家级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并制订和建立了一整套关爱贫困学生的制度和资助体系,如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贷款和学校助学金等。此外,学校为贫困学生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采取订单培养、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举措,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根据湖南省“专升本”相关政策,学生毕业时,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毕业生就业信息联络站和就业基地,与数百家大中型医院、企业、学校建立了实习和就业联系,对合格毕业生长期推荐工作。

2022年面向湖南、河北、内蒙、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份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大专学生,招生人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实行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兼招,高考改革省份其他选考科目不限。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招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处统筹安排。网上录取由招生处远程录取中心负责执行;学校教务处负责相关招生考试的组考和阅卷;学校图书馆网络中心负责招生期间网络保障;学校总务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水电和医疗卫生保障;学校武装保卫部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维稳安全保障;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规则;

2.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3058(学校纪委)、0746-6666516(招生处)。

九、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十、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第三方的监督。规则如下:

1、除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2、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专业录取。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4、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状态。

(5)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复查其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6)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十一、招生专业及收费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学制

2022年下期--2023年上期收费标准(元/年)

学费

住宿费

书本费

代收费

合计

520101K

临床医学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102K

口腔医学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401K

中医学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301

药学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410

中药学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201

护理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201H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三年

待定

520202

助产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901

眼视光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250

6810-7210

410202

园林技术

三年

3000

600-1000

500

250

4350-4750

410301

动物医学

三年

3000

600-1000

500

250

4350-4750

410303

畜牧兽医

三年

3300

600-1000

500

250

4650-5050

410108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三年

3000

600-1000

500

250

4350-4750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三年

3000

600-1000

500

250

4350-475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装备)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三年

5060

600-1000

500

250

6410-681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440501

工程造价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060

600-1000

500

250

6410-681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终端软件开发)

三年

7800

600-1000

500

250

9150-9550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530605

市场营销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250

5950-6350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70201

商务英语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70102K

学前教育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70101K

早期教育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570113K

艺术教育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250

4850-5250

① 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② 根据湘发改[2016]66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如有新的文件出台,则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届满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教育部学籍学历系统注册,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上可查询),并纳入国家就业计划,凭就业协议、国家统一派遣。

学校始终以市场为向导,注重培养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不断完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近几年,在广辟珠江三角洲就业基地的同时,还开辟了西部和长江三角洲就业带,先后在广东,上海,江苏等地设有毕业生就业联络工作站,并与全国数百家大中型医院、企业、农场、学校及大型人才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供需关系,形成了立足本省、覆盖全国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学校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校企专业共建,建立了稳定和保障的实习和就业基地;开展了国际交流合作,开辟了学生境外就业的新渠道。

十三、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邮 编:425100

联系电话:0746-6367068、6666009、6666516(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hnyzzy.com/zsc/

邮箱地址:yzzyzsc@126.com

十四、本章程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来源: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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