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类 | 科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电力技术类 | 理工 | 43010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50 |
2 | 理工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35 | |
3 | 理工 | 43010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35 | |
4 | 理工 | 430106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35 | |
5 | 热能与发电工程类 | 理工 | 430201 |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 50 |
6 | 理工 | 430205 | 发电运行技术 | 67 | |
7 | 理工 | 430301 | 光伏工程技术 | 15 | |
8 | 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 | 理工 | 460307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5 |
合计 | 322 |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2年3月23日9∶00前,将所有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报送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3月23日17∶00前,将我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预录取考生于2022年3月30日9:00至3月31日17:00,持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本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报到注册。我校不参加递补预录取,逾期未到我校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2022年4月20日17∶00前我校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依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及其他电力相关企业,上述企业均不招录色盲、色弱毕业生,考生须依据自身情况,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淘汰比例不低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
第二十条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总分、数学、英语、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