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1.进档考生的确定办法
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考生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数量,从多到少依次进档;当出现合格数量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学业科目考试合格顺序排序,依次进档;如再相同,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得分依次进档。
考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只要参加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则全部进档。
2.对进档考生分配专业
对提前招生进档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计划数,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类别中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匹配专业,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如遇同分,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得分。
考生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政策性加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转换成分数,语数外合格每门转换成90分,不合格每门40分,其它7门课程合格每门转换成70分,不合格每门转换成30分,据此计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政策性加分:①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3)综合素质得分:①担任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得15分。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得1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得10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得15分,地市级获奖得10分。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每参加一项社团活动或者志愿服务得5分,最高得10分。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本人在研究课题组内担任组长得10分,组员得5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