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0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含同等学力)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189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专业组一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105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40 | 506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70 | 46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70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70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05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25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05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95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80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0 | 78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专业组二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90 | 3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65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5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70 | 3500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65 | 3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75 | 46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05 | 4600 | |
总计 | 1890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招生计划4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退役军人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同一专业录取人数达30人以上的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足30人的编入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全日制脱产学习。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与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单招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可免试录取。在校学习期间获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和获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且单招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奖考生须在单招报名期间将有效证明提交到学校招生处进行认定,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录取控制线内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文成绩乘以1.5加数学原始成绩加英语成绩乘以0.5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报名总人数再乘以第一专业志愿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各类别考生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与安排专业。
第三十五条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czzy-edu.com)公布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经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相应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确定递补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拟录取入围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