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3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8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150 | 5060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三年 | 60 | 4600 |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环境地质工程 | 三年 | 100 | 4600 |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三年 | 35 | 5060 | |
钻探工程技术 | 三年 | 35 | 4600 | |
岩土工程技术 | 三年 | 100 | 460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三年 | 100 | 4600 | |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 | 三年 | 160 | 7800 | |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方向) | 三年 | 40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5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 | 三年 | 10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 | 三年 | 20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40 | 46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60 | 4600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80 | 46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135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80 | 5060 |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110 | 46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70 | 4600 |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三年 | 80 | 46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10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20 | 35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60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60 | 35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20 | 4600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45 | 32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85 | 5060 | |
专业组二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30 | 7500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65 | 75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70 | 75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35 | 6000 | |
专业组三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215 | 5060 |
退役军人 | 三年 | 20 | ||
总计 | 2800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一专业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参考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二条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专业服从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余计划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专业服从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余计划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三条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四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gczy.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