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考生申请免试、加分的规定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申请的加分,单独列入考生的录取成绩。
2.单独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报考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项对应专业时,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考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可获得加分。
3.综合评价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运动会获得田径类项目个人前六名,可申请加20分;校级运动会田径类前三名,可申请加1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2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1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如无体现,不予加分。
考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可获得加分。
4.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随时查看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5.申请免试入学和加分的考生,需在正式考试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达或直接送抵我校招生办公室,为避免邮寄过程丢失,务必将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zs5770026@163.com(邮件统一命名:2022年单招免试或加分材料+本人姓名),以便核对。邮寄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烟台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35-5770027,邮编:265600。
第十七条录取成绩的确定
1.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我校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山东省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所获加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成绩。
退役军人类考生录取成绩为我校组织面试成绩。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组织面试成绩、所获加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成绩。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1.不同类别考生,根据要求,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志愿。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公示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内,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