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被我校录取的贫困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申请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进校后每年11月份进行助学金的评定,分为三等,分别为4400元/年/生、3300元/年/生、2200元/年/生,分春秋两季发放至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也可在12月份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生;同时也可以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针对高考分数较高、品学兼优的学生,进校可获得“光芒之星”奖学金,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同时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可获取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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