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是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1437,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一、报名条件
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五个专业均已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设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备注 |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40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高水平A类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77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高水平A类 |
3 | 土木工程 | 081001 | 77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高水平A类 |
4 | 工程造价 | 120105 | 77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高水平A类 |
5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081003 | 76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
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访问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cit.edu.cn/,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或登录https://www.wjx.cn/vm/OamABtq.aspx),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14日12:00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信网查询的本科学位证认证报告扫描件
四、考试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相关材料,请考生于7月15日到长春工程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及考试时间和方式。
五、录取
达到学校规定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专业级差: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三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分数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六、培养相关事宜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报考和考试中违纪或作弊,弄虚作假,我校取消其报考或入学资格。
2.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书)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1-80578555,80578299
长春工程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cit.edu.cn
长春工程学院
二O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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