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77-822139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每年按照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奖励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按照在校学生4.4%比例奖励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300元;二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按照在校学生30.8%比例资助 | ||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办理)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海西州军分区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助学金 | 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履行承诺;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活动; 5.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按时上课、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6.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课外活动;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海西户籍学生。 | 35人 占全体在校生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 临时岗位:无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2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2020年浙江援青“红船”关爱项目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 | 2500元 | 1.遵守学校规章,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遭受天灾人祸,面临生活困境等家庭子女优先考虑。 享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社会资助学生本次不参与此次评选。 | 20人 占二、三年级1%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