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71-818014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我院全日制学历教育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爱三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三名,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年综合考评成绩班级排名没有进入前三名但达到前六名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青警职院[2020]88号; | 明年按照教育厅下达名额奖励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我院全日制学历教育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须位于评选范围的前10%,且上一学年成绩中无不及格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爱三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按在校生人数的4.4%奖励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按照在校生人数的30.8%比例资助 | ||
就业创业补助 | 1000每人 | 1.毕业季在籍学生;2.在校期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4.低保家庭 | 由学院统计符合资助申请人员名单,上报青海省城中区就业局审核后,由城中区就业局资助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 | 入学时以生源地贷款方式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学金6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院在籍学生,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特等奖学金文化课成绩90分以上,量化考核前三名以上。一等奖学金文化课成绩85分以上,量化考核前三名以上。二等奖学金文化课成绩82分以上,量化考核前5名以上,三等奖学金文化课成绩80分以上,量化考核前7名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4.考试、考查课成绩按学年成绩计算,补考成绩不算,考查课成绩包括见实习成绩。 | 特等奖学金全院1名;一等奖学金全院10名;二等奖学金全院20名,三等奖学金全院30名。 | |
培优奖学金 | 100-1000元 | 个人记功、个人嘉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学习标兵、训练标兵、纪律标兵、优秀实习生、集体记功、集体嘉奖、优秀区队、优秀团支部、文明宿舍、社团工作先进集体 | 按照学院设置比例进行资助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