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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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1/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约30% (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低保或农村建档立卡学生,且学费收费标准高于8000元/年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重庆市属高校或重庆户籍低保、建档立卡或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在重庆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就业满三年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 无限制 | ||
全科教师医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重庆医科大学在全科医生学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1000元 |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因患病住院、意外伤害及学生家庭突发事件等导致学生临时出现的生活困难问题。 | 约500-800人 |
特殊困难补助 | 5000-20000元 |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因患重病住院、重大意外伤害、死亡及学生家庭重大突发事件等导致学生突发性的特殊困难问题; | 约10-20人 | ||
兜底精准资助 | 800-1000元 |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因国家助学金名额不够,未获得助学金的学生 | 约600人 | ||
返乡路费补助 | 400-600元 | 返乡路途较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300-500人 | ||
春节留校资助 | 800元 | 因路途遥远而留校过春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实际产生的人数发放 | ||
新生入学资助 | 500元 | 入学时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新生数的3% | ||
校内奖学金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当学年度无违法、违规、违纪处理记录者。;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无补考(重考)记录。; 3.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其综合素质总成绩排序在参评学生人数的前50%以内; 4.参加评选时,具有当学年度完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5.一二三等奖分别有不同的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成绩要求。 | 参评学生数的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每天1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固定和临时岗位约400个,约100万元。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00-10000元 | 1.学生患重病住院、重大意外伤害; 2.学生家庭重大突发事件等导致学生突发性的特殊困难问题; | 按需审批 | ||
助力成长资助 | 应征入伍奖励 | 毕业生3000元,在校生2000元 | 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按实际入伍人数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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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