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98-65339152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无违反任何纪律处分; 4.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个人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居前列;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当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确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无违反任何纪律处分; 4.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个人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居前列;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为两档:一档特殊困难每年3800元,二档一般困难每年28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的23%以上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无违反任何纪律处分; 4.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个人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居前列;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当年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确定 |
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学费资助 | 第一学年给予5000元学费补助,完成学业并获取毕业证书后再给予5000元学费奖励。 | 通过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贴1500元 |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本科、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 | 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定为准 | |
校内资助 | 困难临时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不超过2000 | 1.未评上国家助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3.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5.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不低于1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每年根据学院各部门的需求确定 | |
应征入伍奖励金 | 非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2000元; 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5000元。 | 应征入伍学生除享受国家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等相关政策外,对应征地为我院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进行奖励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