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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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并实际到岗。毕业当年是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因聘用单位录取程序原因最迟可延迟至毕业次年的3月31日止。 4.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一次性困难补助 | 1500—4000元。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 1 次 |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助政策;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身体残疾或有重病不能参加勤工助学的在校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属于国家法令规定的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的在校学生; 4.父母双方残疾或丧失劳动力,无正常经济来源,无法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在校学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已逝世,无正常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在校学生; | 无限制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冬衣补助 | 每生每次300元 | 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不超过每年新生人数 10%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 | 每生每次3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的当年毕业生 | 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 10% | ||
寒暑假路费补助 | 区外:600 元/ 人/次, 区内:300 元/人/次。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暑假返家因缺少路费可向学校申请路费补助 1 次。 2.原则上每生每年只能申请 1 次。 | 无限制 | ||
考研报名费、路费补助 | 以实际发生金额为依据进行适当补助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研究生并参加笔试的可获考研报名费补助; 2.通过研究生笔试后需参加考研面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缺少面试所需路费可向学校申请考研路费补助 1 次。 | 无限制 | ||
对特殊群体学生在重大节日及家 访的慰问金 | 600 元/人/次 | 1.孤儿学生,单亲学生,残疾人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心理行为异常学生等; 2.原则上每生每年慰问 1 次。 | 无限制 | ||
学生个人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伤亡 | 据实际情况而定 | 学生个人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伤亡的,由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补偿金额,报学校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或卧具补助 | 600 元/人/次或卧具一套 | 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约250人 | ||
校内奖学金 | 杰出奖学金 | 每人每年4000元 | 评选对象为当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班学生。本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或实践创新能力强、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的杰出学生。 | 毕业生人数的6‰以内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8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言行自觉与党中央和学校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相关国家机关行政或刑事处罚,在评选期间未受到学校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 6.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良好。 | 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一等1%,二等3%,三等6%) | ||
助困奖学金 | 每人每年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评选学年没有不及格课目;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或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排名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评选学年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不高于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2% | ||
单项奖学金 | 150-5000元 | 奖励的对象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参加学校、柳州市、自治区、全国各类竞赛或在各类创先评优活动中获先进表彰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具体包含13项)。 | 无限制 | ||
优秀运动员单项奖学金 | 每人每年:1600-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在校期间未受相关国家机关行政或刑事处罚,评选时未受到学校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个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入选学校运动代表队的正式队员。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捐赠) | 每人每年5000元 | 1.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行政、刑事处罚,评审期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2.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超过一年。 3.具备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公益劳动。 | 每年10人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每人每年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评选学年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 | 无限制 |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费用补助 | 考取证书实际报名费及工本费 | 1.我校当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2.积极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在一定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公布的证书范围为准)。 3.生活简朴,日常学习生活开支合理,无铺张浪费行为。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约480-700元/每月 | 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 约170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