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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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并实际到岗。毕业当年是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因聘用单位录取程序原因最迟可延迟至毕业次年的3月31日止。 4.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根据等次有1000/2000/4000三个标准 | 1.家人或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 2.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严重损失,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 | 无限制 |
冬日暖心活动 |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方案 | 1.特困学生; 2.未获得助学金等资助的本学年贫困生; 3.考研困难学生等。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学金10000元;逐梦奖学金6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新生奖学金免第一年学费。 | 1.特等奖学金授予在道德风尚、社会荣誉、社会实践或学业成绩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2.逐梦奖学金授予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有具体分数要求),体育达标、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优良;4.新生奖学金按我校当年录取新生总人数,根据高考总成绩(含有效加分)超过生源省(市、自治区)一本资格线分数,由高低进行综合排名,总共取前2名。 | 1.特等奖学金:8名 2.逐梦奖学金:10名 3.优秀学生奖学金:12%(一等0.5%,二等1.5%,三等10%) 4.新生奖学金:2名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每月不超过48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固定岗237个; 临时岗76个 |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生学科竞赛奖励 | 一、个人赛学生奖励标准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 1500 1000 600 国协/跨省级1500 1000 600 400 省级 1000 600 400 200 地市级 600 400 200 100 二、团体赛学生奖励标准 国家级 5000 4500 4000 3500 国协/跨省级4000 3500 3000 2500 省级 3000 2500 2000 1500 地市级 2500 2000 1500 1000 | 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活动获奖的本专科学生 | 无限制 | |
实习路费补助 | 因地区而异,如区外180元/人,南宁130元/人,梧州110元/人…… | 学校安排的实习地点的实习生 | 无限制 | ||
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 1.一次性鼓励金2.5万/人; 2.视力矫正手术补助,按手术费的50%一次性补助; 3.静脉曲张手术补助,一次性补助2000元; | 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