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0-3488050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评选单元前10%(含10%)(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为评选单元)且没有补考科目; 6.在评审年度内不得有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7.体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补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评选单元前50%(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为评选单元)且没有补考科目; 7.在评审年度内不得有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8.体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补考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业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退役一年以内考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大三一次性资助2000-3000元 | 应聘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2.残疾人(本人持有残疾证/残疾军人证);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大学期间获得过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无论是否已经还清贷款,均可申请)。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社会资助 | 同富奔兴威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1000元 | 1.在最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库里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原则选取; 2.社会资助项目不重复领取; 3.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上一学期无补考无违纪。 | 30 | ||
爱之初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1000元 | 1.在最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库里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原则选取; 2.社会资助项目不重复领取; 3.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上一学期无补考无违纪。 | 6 | |||
兴学育人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1000元 | 1.在最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库里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原则选取; 2.社会资助项目不重复领取; 3.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上一学期无补考无违纪。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最高5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经济困难春节慰问金 | 最高600元 | 经济困难学生(含困难学生党员)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三好学生 | 3000元 | 1.综合测评总分名次在前5%内(含5%); 2.学年平均绩点达3.5(含3.5)以上;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及格以上;4.没有不及格科目。 | 学生总人数的1% | ||
三好学生 | 2000元 | 1.综合测评总分名次在前10%内(含10%); 2.学年平均绩点达3(含3)以上且没有补考科目;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级达及格以上; | 学生总人数的2% | |||
单项类奖学金 | 500元 | 1.综合测评总分名次在前30%内(含30%); 2.品德、学业、综合能力分名次在前15%(含15%); 3.学年平均绩点达3(含3)以上且没有补考科目; | 学生总人数的3% | |||
活动类或技能类比赛奖学金 | 最高8000元 | 活动类比赛或技能大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20.3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70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