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0-2224576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50%;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2000—4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业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照困难等级一次性发放补助,分别为5000元/人、3000元/人和1000元/人等3个档次。 | 1.家庭突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家庭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业的。 2.突遇父母双亡,或者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 3.父母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的。 4.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的。 5.其他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 | 无限制 |
爱心餐 | 提供2元爱心午餐和晚餐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返乡交通专项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不超过3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寒暑假返乡路费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单项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23%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19%(一等2%,二等3%,三等8%,单项6%) | |
校长奖学金 | 5000元/人 | 奖励在道德风尚、学习成绩、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 | 10人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1000元/人 | 大学期间有三年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者获省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549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6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3000—10000元 | 当学年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特别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3000元/人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