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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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15% (一等,2%; 二等10%,三等3%)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业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退役一年以内考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人300-5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法按时缴清学费或积极提前偿还助学贷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奖学金 | 华立奖学金每人1200元,特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每人500元,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每人300元,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每人200元 | 1.学习成绩优秀,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习成绩全班排名第一。 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在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第一,并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4.英语四级统考成绩425分以上,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在大一学年奖学金评定中不做要求。 。 | 华立奖学金:全校1-2名 特能奖学金:全校1-10名 一等奖学金:班级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班级人数的5% 三等奖学金:班级人数的8% | |
单项奖学金 | 英语六级考试奖每人200元,英语四级考试奖每人100元,创新创业奖学金每项200元,专业及学科竞赛奖学金(省级或省级以上)每人100元 | 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 (一)英语四级统考成绩550分(含550分)以上的学生(限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的学生需达专业四级优秀); (二)全国英语六级统考成绩520分(含520分)以上的学生(限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的学生需达专业八级)。 创新创业奖学金: (一)在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条件如下: (1)在三大索引(SCI、EI、ISTP)或国家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论著。 (2)被授予专利,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3)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荣获一等奖(含)以上 (二)在创业项目开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有一定应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并有2名副教授以上老师推荐,经学校指定的专门评审小组确认。 专业及科技竞赛奖: 在全国、省级专业及科技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或第一第二第三名,给予每人100元奖金。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80元; 工资待遇:每小时18.3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贫困生优先;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品学兼优;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4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半额至全额减免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董事长基金 | 每人1000-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文明行为; 4.学习认真勤奋,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上年度补考重修2次以下(含2次); 5.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缴纳所需学费和住宿费,入住经济房; 7.生活俭朴,积极上进,在学校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以上。 | 无限制 | ||
企业奖学金 | 汉翔精英奖学金 | 每人1000-3000元 | 东莞汉翔机械设计有限公司设立的"AIM汉翔精英企业奖学金",奖励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和材料工程专业优秀学生。 | ||
斯维尔奖学金 | 每人500-3000元 |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斯维尔"奖学金,奖励城建学院优秀学生。 | |||
力为奖学金 | 每人1000-2000元 | 广州市力为电子有限公司设立的“力为"奖学金,资助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四各专业,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注:各普通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