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0-82857899、020-8285160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奖励和资助名额结合省教育厅分配额度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50%;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8、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9、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奖励和资助名额结合省教育厅分配额度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人均3300元/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 奖励和资助名额结合省教育厅分配额度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部分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本专业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3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助学贷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不定 | 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不定 |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勤工助学 | 工资按时或按月计酬;计时工资为每小时18.3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根据勤工助学工资预算安排岗位 | ||
注:各普通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